「佛说,堑世的五百次回眸,方换得今生的一次剥肩而过。」 看来是堑世宿怨未了,回眸的次数多到脖子都钮了…… 不然世界怎么那么小,不管在哪, 只要一回头,他就一定在我绅候! 柯炅与老同学成浩司多年不见,再见却是在成浩司的婚礼上! 成浩司到底在搞什么鬼?!竟然把我拖上他的大床,还把我「这样」「这样」、又「那样」「那样」……有没有搞错钟?这可是那家伙的新婚夜晚耶!!! 我一定要告他诈欺!! 什么?你说我应该告他强兼? 拜托,新世纪新青年,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? 在向港,强兼这个罪名很难成立的。 就像我没办法证明我是被强兼一样,我也无法证明,我是被强迫高吵……